山东局举办《矿产资源法》培训研讨会
来源:
局法律部
发布时间:
2024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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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部署要求,12月19日,山东局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(以下简称《矿产资源法》)培训研讨会,山东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孙振波出席会议并讲话,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总法律顾问高东旭主持会议。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、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树森以《矿产资源法修订与对涉矿案件裁判规则的影响》为题进行授课,对《矿产资源法》的修订背景、亮点及主要修订内容、对矿产资源行业的影响、对涉矿案件裁判规则的影响等进行讲解。山东局相关工作负责人结合岗位工作实际,就如何运用新《矿产资源法》指导山东局矿产勘查开发工作、助推山东局地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了交流发言。
孙振波在讲话中强调,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学习宣贯《矿产资源法》工作落到实处。要深入学习领会《矿产资源法》的精神实质,把握核心要义,通过学法用法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、推动矿业绿色发展、加强矿业权管理、强化科技创新,不断增强核心功能、提升核心竞争力,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局总部相关部室人员,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、相关部门及重点地矿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。